民事诉讼中的中止、延期、终止

做知识产权 ,特别是商标等等,很多地方是会涉及到民事诉讼的,比如收到起诉书后要怎么应对,什么时候可以延期,什么情况会中止,什么情况下可以终止,这些都是值得注意的,做商标的了解了是有好处的。下面列出一些知识点,希望对大家有用。

1、民事诉讼中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是可以拘传到庭的。所以有些被告还是要注意些。

2、在民事诉讼中,如果原告死亡,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放弃诉讼权利的,这个时候诉讼是可以终结的。如果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这个时候诉讼不是终止,而是中止。

3、中止与延期是不同的,比如必须到庭的当事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或者在开庭审理过程中,发现需要重新进行鉴定的,这个时候,不会中止诉讼,但是会延期。如果是被告与别的公司合并,尚未确定权利及义务承受人的,这个时候不是延期,而是中止。

4、有些时候,是可以缺席审判的,另外还有一种情况就是撤诉,比如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5、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民事诉讼案件的期限为六个月,但是不包括公告期间,鉴定期间,审理当事人提出的管辖权异议期间,处理人民法院之间的管辖权争议期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