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邦质料消息网讯 2020年5月15日,天津市东丽区商场监视处分局网站公布天津市东丽区太升烟酒商行发售进击他人注册字号专用权商品案行政刑罚肯定书
2020 年 2月29 日,商标和商标权我局对当事人的谋划场合举行查抄,发明4瓶标有“剑南春”注册字号的浓香型白酒(52%vol、500ml),当事人现场无法供应进货单据,也无法阐明合法原因。经四川绵竹剑南春酒厂有限公司劳动职员判定,上述4瓶“剑南春”白酒为假装该公司的产物。我局马上下达了《实行行政强制手段肯定书》(津市监丽稽实强【2020】158号),对上述涉嫌进击他人注册字号专用权的商品举行了收禁。同时下达《扣问考核知照书》(津市监丽稽询【2020】158号),央浼当事人正在3月5日14时率领上述产物合法原因的证据质料来我局承担考核。3月5日,当事人来我局承担扣问考核。同日,我局向当事人投递了刻日供应质料知照书(津市监丽稽限提【2020】158号)。3月29日,我局向当事人投递体会除行政强制手段肯定书(津市监丽稽解强【2020】158号)。
当事人于2020年春节前从生疏人处购进标有四川绵竹剑南春酒厂有限公司注册字号“剑南春”浓香型白酒(52%vol、500ml)4瓶,截止被我局查获时上述4瓶白酒尚未发售。当事人购进上述商品时系现金往还,没有单据,也无法供应合法得到的证据质料。经字号权柄人四川绵竹剑南春酒厂有限公司判定和司法职员比对,上述4瓶“剑南春”浓香型白酒(52%vol、500ml)为进击四川绵竹剑南春酒厂有限公司注册字号专用权的商品。当事人违法谋划额为1836元。
上述本相,厉重有以下证据证据:1.当事人供应的交易执照、食物谋划许可证和谋划者身份证复印件,证据当事人的主体资历;2.经当事人确认的现场笔录、现场照片,证据现场查抄情形;3.当事人确认的扣问笔录、查扣的未发售侵权产物一览外,证据当事人发售进击他人注册字号专用权商品及违法谋划额的情形;4.字号权柄人供应的交易执照、字号注册证复印件及判定证据书,证据当事人发售的商品为进击权柄人注册字号专用权商品的情形;5.当事人供应的减轻刑罚的申请,证据当事人谋划艰难的情形。
2020年4月27日,我局向当事人投递了《行政刑罚见知书》(津市监丽执罚告〔2020〕3号),当事人正在法守时期内未提出陈述、申辩定睹。
当事人发售进击他人注册字号专用权商品的行动,违反了《中华百姓共和邦字号法》第五十七条“有下列行动之一的,均属进击注册字号专用权:(三)发售进击注册字号专用权的商品的;”的规矩,组成了发售进击他人注册字号专用权商品的违法行动。
当事人主动配合我局考核,如实陈述违法本相情形并主动供应相闭材料。当事人的上述行动切合《商场囚系总局闭于标准商场监视处分行政刑罚裁量权的诱导定睹》“3. 有下列景遇之一的,可能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刑罚:(1)主动配合商场囚系部分考核,如实陈述违法本相并主动供应证据质料的;”的规矩,对当事人从轻刑罚。
依照《中华百姓共和邦字号法》第六十条第二款“工商行政处分部分管制时,认定侵权行动创办的,责令立时逗留侵权行动,充公、废弃侵权商品和厉重用于成立侵权商品、伪制注册字号标识的器材,违法谋划额五万元以上的,可能处违法谋划额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谋划额或者违法谋划额亏折五万元的,可能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五年内实行两次以上字号侵权行动或者有其他急急情节的,该当从重刑罚。发售不领会是进击注册字号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据该商品是自身合法得到并阐明供应者的,由工商行政处分部分责令逗留发售。”的规矩,责令当事人立时逗留侵权行动,肯定对当事人赐与以下行政刑罚:1.充公4瓶“剑南春”浓香型白酒(52%vol、500ml);2.刑罚款8000元。
当事人应于收到本肯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中邦工商银行天津分行、中邦农业银行天津分行、中邦银行天津分行、中邦修复银行天津分行、中邦光大银行天津分行、天津银行、浙商银行天津分行等市财务指定非税收入收缴银行对公网点。过期不缴纳罚款的,依照《中华百姓共和邦行政刑罚法》第五十一条第一项的规矩,逐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刑罚款,并将依法申请百姓法院强制推行。
如你不服本行政刑罚肯定,可能于收到本肯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天津市学问产权局或者天津市东丽区百姓政府申请复议,也可能于六个月内依法向天津市东丽区百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时期,行政刑罚不逗留推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