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何 可)历时8年的“飞人”迈克尔·杰弗里·乔丹与乔丹体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乔丹体育”)的牌号牵连有了最终结果。不日,最高群众法院做出终审讯决:推翻北京市高级群众法院(2015)高行(知)终字第1575号行政鉴定;推翻北京市第一中级群众法院(2014)一中行(知)初字第9172号行政鉴定;推翻原邦度工商行政治理总局牌号评审委员磋议评字〔2014〕第052424号合于第6020578号“乔丹及图”牌号争议裁定;由邦度常识产权局对第6020578号“乔丹及图”牌号从新作出裁定。
针对这一鉴定结果,4月8日,乔丹体育股份有限公司公斥地外声明称,公司注册岁月胜过5年的74件牌号仍然得到胜诉。注册岁月未胜过5年的4件牌号被发回从新作出裁定。该鉴定不会影响公司现有牌号的平常利用,也不会对公司的平常运营组成影响。
最高群众法院正在《迈克尔·杰弗里·乔丹、邦度常识产权局牌号行政治理(牌号)再审行政鉴定书》中指出,本案争议核心之一正在于,争议牌号的注册是否损害了迈克尔·杰弗里·乔丹意睹的正在先姓名权和肖像权。
最高群众法院经审理以为,“乔丹”正在我邦具有较高的出名度,公家一般以“乔丹”指代迈克尔·杰弗里·乔丹,故其就“乔丹”享有姓名权。乔丹体育明知乔丹自己正在我邦具有长远、普及的出名度,如故利用“乔丹”申请注册争议牌号,容易导致合系公家误以为记号有争议牌号的商品与乔丹自己存正在代言、许可等特定干系,损害了乔丹自己的正在先姓名权。于是,争议牌号的注册违反了牌号法第三十一条的轨则,依据牌号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的轨则应予推翻,应由邦度常识产权局就争议牌号从新作出裁定。
合于争议牌号的注册是否损害了乔丹自己意睹的肖像权,最高群众法院经审理以为,争议牌号标识中的图形仅仅是玄色人形剪影,除身体轮廓外,个中并未包括任何与乔丹自己相合的个别特色。而且,乔丹自己就该标识所对应的行为自身并不享有其他合法权益,个人注册商标查询其他自然人也可能作出无别或者仿佛的行为,于是,乔丹自己不行就该标识享有肖像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