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冒注册商标罪是怎么回事
发布时间:2014-02-18 11:27:18
商标是有商标法跟着的,不能随意的去用别人的商标的,大家可能听说过假冒注册商标罪,不知大家是否有过关注,那么这个假冒注册商标罪到底是怎么回事呢,这就要从商标法说起。
在新的商标法中。第六十七条有下面的规定:
第六十七条 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构成犯罪的,除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构成犯罪的,除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构成犯罪的,除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相应的,在刑法中也有明文规定,刑法第213条明文规定: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在相应的补充中,对具体的数据,也有相关的规定:
如《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
六十一对有些情形,是要追诉的。
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个人假冒他人注册商标,非法经营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
2.单位假冒他人注册商标,非法经营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
3.假冒他人驰名商标或者人用药品商标的;
4.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因假冒他人注册商标,受过行政处罚2次以上,又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
5.造成恶劣影响的。
所以呢,由于商标与现实关系紧密,所以大家还是要注意,有的是无意犯的错,所以还是要注意的为好,有不懂的,尽量问一下商标代理公司,免得惹上不必要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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