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最高邦民法院發布的《關於審理涉及馳名商標保護的民事糾紛案件應用法令若干問題的解釋》確立了馳名商標按需認定原則

來到江蘇無錫,醬排骨是不行錯過的特质美食。作為始創於1927年的中華老字號,無錫市三鳳橋肉庄有限責任公司(下稱三鳳橋公司)生產的“三鳳橋”牌醬排骨曾於2014年亮相紀錄片《舌尖上的中國》。然而,“三鳳橋”正在2013年遇上了“三鳳”,由此引發了一場商標權無效颁发紛爭。

歷時近7年,上述糾紛有了新的進展。北京市高級公民法院日前作出的終審判決顯示,三鳳橋公司關於上海貴升貿易有限公司(下稱貴升公司)正在殺虫劑等商品上注冊操纵第7399134號“三鳯”商標(下稱訴爭商標)損害了其馳名商標及正在先商號權益的主張未能獲得接济,訴爭商標最終得以維持注冊。

三鳳橋公司官網顯示,該公司前身為創修於1927年的慎餘肉庄,其三鳳橋醬排骨烹制工藝被列入首批江蘇省非物質文明遺產目錄,2006年“三鳳橋”被認定為第一批中華老字號之一。1993年10月19日,三鳳橋公司提出第746242號“三鳳橋”商標(下稱引証商標)的注冊申請。1995年5月21日,該商標被准许注冊操纵正在醬排骨、生熟肉食、湯汁備料等级29類商品上。近年來,該公司還申請注冊了包罗“三鳳”“三鳳圖”等字樣的200众件商標。

貴升公司於2008年12月16日注冊设置,2009年5月15日提出訴爭商標的注冊申請。2010年10月7日,訴爭商標被准许注冊操纵正在殺虫劑、衛生巾、空氣新鲜劑、消毒紙巾等级5類商品上。

2013年5月20日,三鳳橋公司針對訴爭商標向原國家工商行政管制總局商標評審委員會(下稱原商評委)提出無效颁发請求,主張引証商標構成正在先馳名商標,訴爭商標系對該馳名商標的復制、临摹,况且與引証商標構成操纵正在類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標,並損害了其正在先商號權益,貴升公司還構成以欺騙权术或者其他不正當权术获得商標注冊的情状。

2015年8月27日,原商評委作出裁定,認為三鳳橋公司的無效颁发来由不设置,裁定對訴爭商標予以維持。三鳳橋公司不服,隨后向北京知識產權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北京知識產權法院經審理認為,三鳳橋公司提交的正在案証據雖然能証明引証商標正在其审定操纵的商品上具有肯定出名度,但結合三鳳橋公司供应的銷售發票與廣告合一致証據看,引証商標的出名度重要聚会於江蘇、上海、浙江地區,具有明顯的區域性特点,尚未兴办起全國性出名度,故缺乏以証明引証商標正在訴爭商標申請注冊日前已達到馳名水准﹔假使引証商標正在訴爭商標申請注冊日前已達到馳名水准,鑒於訴爭商標审定操纵的殺虫劑等商品與引証商標审定操纵的醬排骨等商品正在性能、用处、生產部門、銷售渠道、消費群體等方面差異明顯,且不具有明顯的關聯性,兩者共存不易導致相關公眾產生誤認,不會使三鳳橋公司的长处受到損害。同時,已商标查询三鳳橋公司提交的証據均顯示其將“三鳳橋”商號操纵正在醬排骨等商品上,與訴爭商標审定操纵的殺虫劑等商品正在生產部門、原料、性能等方面差異顯著,未構成類似商品,故正在案証據不行証明三鳳橋公司於訴爭商標申請注冊日前,正在訴爭商標的审定商品或類似商品上正在先操纵與訴爭商標相像或近似的商號,訴爭商標的注冊未損害三鳳橋公司的正在先商號權益。綜上,北京知識產權法院一審判決駁回三鳳橋公司的訴訟請求。

三鳳橋公司不服一審判決,繼而向北京市高級公民法院提起上訴。據悉,正在二審階段,三鳳橋公司放棄了其正在商標評審及一審訴訟階段的局部訴訟請求,僅主張引証商標正在訴爭商標申請注冊日前已構成馳名商標,訴爭商標系對引証商標的復制、临摹,容易誤導公眾以致其长处受到損害。

針對三鳳橋公司的上訴主張,北京市高級公民法院經審理指出,根據馳名商標的按需認定原則,公民法院隻有正在確有须要的情況下才對商標是否馳名作出認定。該案中,假使引証商標構成馳名商標,但由於訴爭商標审定操纵的殺虫劑等商品與引証商標审定操纵的醬排骨等商品正在性能、用处、生產部門、銷售渠道、消費群體等方面差異過大,缺乏以使相關公眾認為訴爭商標與引証商標具有相當水准的聯系,從而誤導公眾進而能够使三鳳橋公司的长处受到損害,所以不必對引証商標是否馳名作出認定。據此,法院判決駁回三鳳橋公司的上訴請求,維持一審判決。

2009年最高公民法院發布的《關於審理涉及馳名商標保護的民事糾紛案件應用国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確立了馳名商標按需認定原則,我國現行商標法進一步明確應當根據審查、處理案件的必要對商標馳名情況作出認定。“為避免當事人單純地獲取馳名商標的邦法認定,不正當地探索国法保護以外的其他意義,邦法實踐中连续遵从按需認定原則,強調馳名商標的認定必須為審理案件所必须,嚴格驾御馳名商標邦法認定的范圍。”北京大成(上海)律師事務所联合人、律師楊宇宙经受本報記者採訪時展现,馳名商標的認定是為了保護權利人正在馳名商標上所積累的商譽。商標法對馳名商標賦予強保護,對於已注冊的馳名商標可能正在其审定操纵的差别或者類似的商品或服務上予以保護。要是對馳名商標不加以按需認定的节制,能够會導致巨额的馳名商標認定申請出現,不當地节制其他市場主體對商標資源的寻常操纵。

“隻有正在權利人無法適用其他国法規定,隻能通過馳名商標的認定技能保護本身的合法權利時,技能對權利人的商標是否構成馳名商標進行認定﹔隻有當訴爭商標的注冊落入引証商標的禁用權范圍時,才有認定馳名商標的须要。”楊宇宙指出,要是訴爭商標與引証商標區別較大,或者二者审定操纵的商品或服務相差較大,訴爭商標的申請注冊不會導致稠浊或者誤導公眾進而使馳名商標權利人的长处能够受到損害時,無需對引証商標是否馳名進行認定。

“根據我國商標法規定,馳名商標應當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作為處理涉及商標案件必要認定的事實進行認定。當事人主張訴爭商標構成對其已注冊的馳名商標的復制、临摹或者翻譯而不應予以注冊或者應予無效的,應當綜合考慮引証商標的顯著性和出名水准、商標標志是否足夠近似、审定操纵的商品或服務情況、相關公眾的重合水准及贯注水准等要素,以認定訴爭商標的操纵是否足以使相關公眾認為其與馳名商標具有相當水准的聯系,從而誤導公眾,以致馳名商標權利人的长处能够受到損害。”楊宇宙展现。(本報記者 王國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