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邦质地信息网讯 2020年3月25日 ,深圳海合网站颁发中华黎民共和邦蛇口海合对青岛瑞成同康交易有限公司凌犯常识产权的行政责罚决计。
2019年12月16日,当事人委托深圳市海城邦际货运署理有限公司以日常交易办法向海合申报出境灯胆等物品一批到以色列,报合单号898。经蛇口海合检验,发实际际出口物品有:标有“SANSHE”标识LED灯胆14400个,“SANSHE”标识LED灯线米,“SANSHE”标识LED射灯1000个(以下称上述物品),案值约黎民币223866元。
牌号权益人佛山市顺德区勒流镇凌格电器创制有限公司以为上述物品凌犯其正在海合总署登记的牌号专用权,向我合提出选取常识产权庇护办法申请并提交担保。
我合经探问以为,当事人未经牌号权益人许可,正在上述物品上专断利用他人注册牌号,依据《中华黎民共和邦牌号法》第五十七条第(一)项之原则,凌犯权益人正在海合总署登记的“SANSHE”标识(登记号:T2017-59264)注册牌号专用权。当事人出口上述物品的活动已组成出口凌犯牌号权的活动。
以上有出口物品报合单及报合随附单证、海合检验纪录、海合截留决计书、截留清单、现场笔录、常识产权权益人选取常识产权庇护办法申请、究诘笔录和出口物品等为证。
依据《中华黎民共和邦海合法》第九十一条、《中华黎民共和邦海合行政责罚施行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决计对当事人作出充公上述侵权物品并责罚款黎民币33580元的行政责罚。
当事人应该自本责罚决计书投递之日起15日内,依据《中华黎民共和邦行政责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八条,实施上述责罚决计。
当事人不服本责罚决计的,按照《中华黎民共和邦行政复议法》第九条、买低价商标第十二条,《中华黎民共和邦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可自本责罚决计书投递之日起60日内向深圳海合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本责罚决计书投递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深圳市中级黎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依据《中华黎民共和邦行政责罚法》第五十一条,当事人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海合可能逐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责罚款。
依据《中华黎民共和邦海合法》第九十三条、《中华黎民共和邦海合行政责罚施行条例》第六十条,当事人过期不实施责罚决计又不申请复议或者向黎民法院提告状讼的,海合可能申请黎民法院强制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