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是具有11家中华老字号企业的西安饮食股份有限公司(下称西安饮食公司),一方是持有“玉浮梁”牌号的西安卫尔康安市集营销效劳有限公司(下称卫尔康安公司),本无联系的两家企业,却因一款名为“玉浮梁”的稠酒对簿公堂。
今天,这场历时四年的牌号案,到底尘土落定。最高百姓法院(下称最高院)就再审申请人西安饮食股份有限公司(下称西安饮食公司)、西安大业食物有限公司(下称大业公司)与被申请人西安卫尔康安市集营销效劳有限公司(下称卫尔康安公司)就“玉浮梁”牌号缠绕再审申请案,作出裁定,驳回西安饮食公司的再审申请。
据悉,西安饮食公司是一家餐饮集团企业,公司旗下西安饮食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饭庄食物分公司(下称西安饭庄)的黄桂稠酒因其独具的特征而备受消费者青睐。据剖析,稠酒是西安外地人待客的韵味佳酿,西安饭庄将己方推出的黄桂稠酒精品定名为“玉浮粱”。2014年6月,西安饮食公司曾提出第14577764号“玉浮粱”牌号的注册申请,指定应用正在米酒、黄酒、白酒等级33类商品上,但未被准许注册。
合于“玉浮梁”一名的由来,卫尔康安公司相合有劲人称,“玉浮梁”品牌源于古籍《清异录》中纪录的“李太白好饮玉浮梁”。2008年6月,卫尔康安公司提出第6774197 号“玉浮梁”牌号(下称涉案牌号)的注册申请,2010年4月被准许注册,审定应用正在第33类商品上。该有劲人外现,“玉浮梁”动作酒类商品的品牌名称,具有丰盛的文明内情。
卫尔康安公司睹解,西安饮食公司与西安大业公司正在明知“玉浮梁”系该公司牌号的状况下,将“玉浮粱”与“玉浮梁”字样瓜代应用正在众款稠酒商品上,由其部下联系企业坐褥并正在其管辖的8家市肆内及电子商务平台上贩卖。卫尔康安公司以为,西安饮食公司未经其许可正在统一种商品上应用与其涉案牌号肖似的标识,对卫尔康安公司的合法权力酿成了损害,组成牌号侵权。
西安市中级百姓法院一审以为,西安饮食公司及西安大业公司坐褥、贩卖的稠酒商品上应用的“玉浮梁”与“玉浮粱”字样,与卫尔康安公司持有的涉案牌号组成肖似或近似,但西安饮食公司所坐褥和贩卖的被控侵权商品“玉浮梁”稠酒正在外包装上均明显标明“西安饭庄”字样,是对商品开头的昭示,西安饭庄正在西安地域餐饮业中有较高著名度,对“西安饭庄”字样的明显标识不妨起到与卫尔康安公司授权坐褥商品相区其余用意,“玉浮梁”字样并不会成为消费者识别商品或效劳开头的独一标识,西安饮食公司对“玉浮梁”字样的应用客观上不会导致干系大众发生杂沓误认。据此,法院认定西安饮食公司应用“玉浮梁”字样不凌犯卫尔康安公司对涉案牌号享有的专用权。
卫尔康安公司诉称,西安饮食公司正在稠酒产物上孑立和出色应用“玉浮梁”“玉浮粱”牌号,且两公司同正在市集贩卖“玉浮梁”酒产物,两边品牌肖似,区域重叠,干系大众一律,势必会惹起市集杂沓、误认。西安饮食公司明知其具有“玉浮梁”正在先牌号专用权如故一连应用的活动,组成恶意牌号侵权活动。“西安饭庄”字样的标识不行声明“玉浮梁”具有必定社会影响力。另外,西安饮食公司和大业公司对“玉浮梁”牌号的应用远远赶过了“原应用畛域”,不具有正在先应用抗辩权,故联合凌犯其注册牌号专用权,应联合承当抵偿负担。
西安饮食公司辩称,其应用“玉浮梁”牌号的期间早于卫尔康安公司的牌号注册申请日,故对该牌号享有正在先应用权,且有权正在原应用畛域内不停应用;其坐褥、贩卖的“玉浮梁”稠酒外包装上明显标明“西安饭庄”字样,不会酿成干系大众的杂沓、误认,不组成对卫尔康安公司注册牌号专用权的凌犯。大业公司辩称,其正在坐褥稠酒方面获得了西安饮食公司的授权,不组成侵权。
陕西高院经审理以为,西安饮食公司的稠酒正在当地具有必定的影响力,但需求当心的是,该影响力的获得很大水平上是来自于“西安饭庄”这一注册牌号,并非来自于西安饮食公司对待“玉浮梁”牌号的应用。西安饭庄贩卖的稠酒的著名度、影响力与“玉浮梁”牌号的著名度、影响力不是统一个界限,该当区别解析。正在先应用的抗辩,需求正在先应用人一经正在正在先应用的牌号上积蓄了有必定影响的商誉,商品商标该案中,西安饮食公司需求声明其正在卫尔康安公司申请日前一经正在应用的“玉浮梁”牌号上获得了必定影响,但西安饮食公司未能对此举行充溢举证声明。另外,西安饭庄同时贩卖了应用“玉浮梁”和“玉浮粱”牌号的稠酒和未应用涉案牌号的稠酒,并无证据声明涉案牌号的应用对西安饮食公司区别稠酒产物销量的巨细具有影响。据此,陕西高院判令西安饮食公司、大业公司阻止凌犯卫尔康安公司牌号专用权的活动,并抵偿卫尔康安公司经济吃亏及合理开支30万余元。
西安饮食公司、大业公司不服陕西高院作出的二审讯决,向最高院提出再审申请。
二公司申请再审称,其坐褥贩卖的“玉浮梁”“玉浮粱”稠酒外包装上明显标明其部下企业“西安饭庄”字样,注册 商标与卫尔康安公司涉案牌号“玉浮梁”审定应用第33类米酒等商品不属于肖似牌号。西安饮食公司正在涉案牌号申请日前一连、骨子性应用“玉浮梁”牌号,且西安饭庄正在外地具有较高著名度,贩卖的“玉浮梁”稠酒有必定影响力,大业公司对“玉浮梁”牌号应用也未赶过原有应用畛域,故未凌犯涉案牌号专用权。其它,“玉浮梁”一词为未成熟的原汁原浆稠酒的通用名称,不应为任何人垄断。据此,二公司吁请法院对该案举行再审,并废除二审讯决,保护一审讯决。
卫尔康安公司提交定睹称,涉案牌号“玉浮梁”审定注册的第33类米酒等商品与稠酒种别肖似,原审二被告未经许可应用与涉案牌号肖似的“玉浮梁”牌号坐褥、贩卖稠酒,且被诉侵权商品上出色应用“玉浮梁”标识,“西安饭庄”字样较小,易使干系大众发生杂沓。西安饮食公司对“玉浮梁”牌号的应用出手于2009年,晚于涉案牌号申请日。2007年4月“玉浮梁”牌号因西安徐氏稠酒有限公司未续展而刊出,西安饮食公司此前应用均为侵权应用。另外,大业公司兴办期间晚于涉案牌号申请日,西安饮食公司授权大业公司应用涉案牌号,赶过了原有应用畛域,并通过收集贩卖玉浮梁稠酒,亦冲破了原有贩卖形式和畛域,故吁请驳回上述二公司的再审申请。
历时四年的“玉浮梁”牌号之争,到底尘土落定,而留给咱们更众的是开拓。牌号正在企业更加是酒类企业的进展中具有不行替换的用意,牌号品牌战术是一个企业得胜的必经之途。企业需抬高对学问产权的袒护认识,凿凿加紧对牌号注册的袒护力度,真正让牌号成为企业的手刺和金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