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一条第一款: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注册:(一)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二)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三)其他缺乏显著特征的。
在商标局审查实务中,“没人注册”仅代表未发现在先相同或近似商标,即不违反相对理由,但商标注册还必须通过“绝对理由”审查。许多申请人自创的词汇若仅直接描述了商品的质量、原料、功能等特点,或属于行业通用名称,甚至带有欺骗性与不良影响,即使全网查重为零,也会因缺乏显著特征或违反禁用条款被依法驳回。审查员不仅看“有没有人占坑”,更核心的是评估该标志是否具备区分商品来源的识别功能。
很多老板觉得名字没人注册就万事大吉,却往往栽在两个大坑里:一是忽视了商标审查的“盲查期”风险,近期提交的申请极易因数据未更新而与前几天的申请撞车;二是陷入“地域限制误区”,以为国内没注册就能随便用,却不知他人早已在海外布局。如果您的项目急于上线,等不起大半年的审查期和未知的盲查风险,老卢强烈建议重点关注“全国商标转让”,直接买入带R标的现成闲置商标,即买即用,彻底规避驳回风险。有商标布局或风险核验需求,随时拨打老卢的业务咨询与风险核验专线:130391058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