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规定: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七)带有欺骗性,容易使公众对商品的质量等特点或者产地产生误认的;(八)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
在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审查实务中,“最佳”“第一”“顶级”等绝对化用语属于典型的禁注禁用标志。这类词汇不仅违反《广告法》,在商标审查中更会被认定为带有欺骗性,极易使公众对商品或服务的质量、等级等特点产生误认,甚至被判定为产生不良社会影响。因此,直接申请包含此类词汇的商标,几乎100%会触发《商标法》第十条的绝对驳回条款。审查员对此类词汇的把控极其严格,属于实质性缺陷,即便提交驳回复审也毫无胜算,没有任何通融与解释的空间。
我是老卢。很多老板常踩的坑是:觉得自家产品确实是行业领先,或者以为换个字体、加个图形就能绕过审查,盲目去申请这类绝对化用语商标。结果不仅白交官费,还白白耽误大半年的审核时间,直接错失品牌上线的黄金期。听我一句劝,如果项目急于上线,千万别在绝对化用语上死磕,应重点关注“全国商标转让”,直接买入带R标的现成闲置商标,即买即用,彻底规避审查风险。有拿不准的商标问题,欢迎随时联系我,业务咨询与风险核验专线:130391058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