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七)项规定: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七)带有欺骗性,容易使公众对商品的质量等特点或者产地产生误认的。
在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审查实务中,商标名称直接包含“国际”“全球”等宏大词汇,极易被判定为违规。审查员通常会依据上述法条,认定此类词汇夸大了企业的实际经营规模或商品的来源范围,容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服务的真实特点产生误认。除非申请人能提供极其充分的跨国经营资质证明,否则这类商标在初审阶段大概率会被直接驳回。此外,若该词汇涉及特定国际组织名称,还会触及“不良影响”条款,属于绝对禁止使用的标志。
大家好,我是恒信致远的老卢。很多老板觉得名字带“国际”“全球”显得大气,但这在商标审查中是典型的“自嗨型”踩坑。大家最容易犯的误区就是以为加个前缀就能绕过审查,或者盲目相信“包过”承诺,结果白白浪费半年时间还错失市场良机。如果您的项目急于上线,老卢强烈建议放弃新申请,直接重点关注“全国商标转让”业务。通过买入带R标的现成闲置商标,不仅能彻底规避驳回风险,还能实现即买即用、快速入驻各大电商平台。想了解哪些优质现成商标适合您的行业?欢迎随时拨打我的业务咨询与风险核验专线:13039105883,老卢为您一对一精准匹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