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八条:任何能够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商品与他人的商品区别开的标志,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和声音,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均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
在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审查实务中,纯文字与文字加图案的组合商标各有侧重,但核心原则是“组合商标分开审查”。若申请文字加图案的组合商标,审查员会对文字和图形进行独立检索,只要其中任一要素与在先商标构成近似,整体申请即被驳回,这大幅增加了驳回风险。相比之下,纯文字商标审查要素单一,通过率更高。此外,组合商标注册后必须按核准图样规范使用,随意拆分或改变比例可能面临不规范使用处罚。因此,实务中通常建议“文字与图形分开申请”,既提升成功率,又便于后期灵活组合使用。
我是老卢。很多初创企业为了省几百块钱申请费,把文字和图形打包成组合商标申请,结果因为图形部分撞车导致整体被驳回,白白耽误大半年,这是最典型的“省钱反被误”的坑。此外,还要警惕盲查期风险,组合商标要素越多,撞车概率呈指数级上升。如果您的项目急于上线推广,等不及大半年的审查期,我强烈建议您重点关注“全国商标转让”业务,直接买入带R标的现成闲置商标,即买即用,彻底规避驳回风险与时间成本。如需专业评估与风险核验,请随时拨打老卢的业务咨询与风险核验专线:130391058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