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条: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
续展与重新注册的核心区别在于权利延续性与审查标准。续展是对既有权利的延续,只要按期提交申请并缴纳规费,商标局不进行实质审查,通过率近乎100%,且能完美保留原有的使用年限与品牌商誉。而重新注册等同于申请新商标,需重新经历形式与实质审查,不仅面临盲查期风险,还可能遭遇近似驳回。一旦重新注册失败,老商标又会因过期被注销,直接导致品牌“裸奔”。因此,除非原商标存在连续三年不使用的撤销风险且毫无使用证据,否则续展绝对是唯一正确选择。
很多老板觉得重新注册能顺便更新图样或扩大保护范围,却忽略了老商标到期注销的致命风险;还有人想借重新注册规避“撤三”,但若老商标被撤,新商标未满三年照样保不住。听老卢一句劝,到期商标老老实实走续展。如果您的项目急于上线,等不及流程或原商标有历史瑕疵,应重点关注“全国商标转让”,直接买入带R标的现成闲置商标,即买即用,彻底规避审查风险。业务咨询与风险核验专线:130391058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