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一条: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向商标局提交转让注册商标申请书。转让注册商标申请手续由受让人办理。商标局核准转让注册商标申请的,发给受让人相应证明,并予以公告。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条及合同编相关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转让手续费及代理费的实际承担主体由双方签订的转让协议依法约定。
在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审查实务中,商标转让的官方规费(目前网报为225元/件)依法由办理手续的受让人负责缴纳。然而,在商业实务中,这笔官方规费以及可能产生的代理机构服务费究竟由谁最终买单,完全取决于转让人与受让人签订的《商标转让协议》。若合同中未作明确约定,行业惯例通常默认由负责办理手续的受让人承担。因此,在实务操作中,双方必须在合同中清晰界定转让总价是否包含官方规费及代理费,以免在提交申请后因费用垫付问题产生纠纷,影响转让进度。
我是老卢。在商标转让实务中,客户最容易踩的坑有两个:一是合同条款模糊,没约定规费和代理费谁出,后期互相扯皮;二是忽视了商标的权利状态,转让人隐瞒了商标被质押、查封或存在未结诉讼的情况,导致转让被商标局不予核准,白白损失手续费和时间。老卢建议,如果您的项目急于上线,等不起长达数月的转让审查期,应重点关注全国商标转让业务,直接买入带R标的现成闲置商标,即买即用,彻底规避新申请被驳回的风险。如需专业把关,欢迎拨打恒信致远业务咨询与风险核验专线:130391058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