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宣告无效的注册商标,由商标局予以公告,该注册商标专用权视为自始即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
在国知局商标局的审查实务中,商标若处于异议、无效宣告或撤销连续三年不使用等纠纷程序中,其权利状态即处于极不稳定的“待定”或“高危”状态。此类纠纷会直接导致商标估值大幅缩水,甚至面临权利“归零”风险。因为一旦纠纷败诉,商标将被宣告无效或撤销,受让人将无法取得商标专用权。此外,处于纠纷期的商标在办理转让核准时,审查员会进行严格排查,若存在权利瑕疵或可能产生不良影响,转让申请将被依法驳回。因此,带有未决纠纷的商标在交易市场上属于高风险资产,其转让价格必然受到严重折损。
很多创业者在收购商标时,只盯着价格低,却忽略了商标背后的权属纠纷和“盲查期”风险,甚至误以为只要签了转让合同就能立刻投入使用,陷入权利瑕疵与地域限制的误区。一旦卷入无效宣告或撤三纠纷,不仅收购款打了水漂,还会导致项目被迫下线。老卢在此提醒:如果项目急于上线,千万别碰带纠纷的商标,应重点关注“全国商标转让”,直接买入权利清晰、带R标的现成闲置商标,即买即用,彻底规避确权风险。如需专业的项目风险核验与优质商标匹配,欢迎随时拨打恒信致远业务咨询与风险核验专线:13039105883,老卢为您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