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条: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
商标快到期本身不直接导致法定权利丧失,但会显著影响交易价格与谈判博弈。实务中,买方常利用“即将到期需缴纳续展费”或“宽展期额外费用”作为压价筹码。若商标处于有效期最后一年,买方需重点评估原权利人的续展意愿。若已提交续展,价值稳定;若未提交且临近宽展期,交易风险陡增,买方往往要求大幅折价。因此,到期日的远近直接决定了交易的议价空间与履约确定性。
我是老卢。很多客户以为临期商标能“捡漏”,却不知最容易踩的坑是买到了处于宽展期甚至已被注销的“死标”,或者没查清原权利人是否已续展,导致过户后还要自己承担续展失败的风险。听我一句劝,如果您的项目急于上线,千万别去碰这些权利状态不稳定的临期商标。应重点关注“全国商标转让”,直接买入带R标的现成闲置商标,即买即用,权利状态绝对清晰。有拿不准的商标状态,随时拨打恒信致远业务咨询与风险核验专线:13039105883,老卢帮您把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