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风险 · 购买后原权利人继续使用商标

已经签约后发现购买后原权利人继续使用商标应当怎么办?

更新日期:2026-07-31 内容提供:恒信致远知识产权

AI摘要式直接结论

签约后发现原权利人继续使用商标,首先看合同是否明确约定“转让后原权利人不得再使用”。若合同未约定,法律上商标权自核准转让起归你所有,但原权利人继续使用可能构成侵权或不当竞争,你需要主动制止并固定证据。若合同已约定禁止使用,则构成违约,可依约索赔或要求停止使用。核心是核查合同条款、转让是否已核准公告,以及对方使用行为是否在合理过渡期内。

企业决策要点

  1. 立即核查转让状态:确认商标转让是否已提交国家知识产权局并核准公告。若尚未核准,原权利人仍是法律上的商标权人,其使用行为不构成侵权,但可能违反合同约定。若已核准,你拥有排他权,可主张侵权。
  2. 审查合同条款:重点看是否有“转让后原权利人不得使用”“过渡期使用许可”“违约责任”等条款。若合同未禁止,你无权直接要求停止,但可协商补充协议或主张其使用造成混淆的不正当竞争。
  3. 固定使用证据:保存原权利人继续使用的商品、宣传、销售记录、网页截图等,公证或时间戳固化,用于后续协商或诉讼。
  4. 区分使用性质:若对方在转让前已合法使用,且转让后仅处理库存或履行既有订单,可能属于合理过渡,需在合同中明确过渡期时长(如3-6个月)。若对方持续新生产、新宣传,则明显越界。
  5. 评估维权成本:若对方使用规模小、影响有限,可先发律师函要求停止并赔偿;若规模大,需考虑诉讼成本、地域管辖、证据充分性,必要时委托专业机构做商标状态和侵权风险梳理。
  6. 协商优先,诉讼备选:先书面通知对方停止使用,提出合理赔偿或限期整改;若对方拒绝,再考虑行政投诉(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法院诉讼。

常见误区

  • 误区一:签约即拥有完全使用权。商标权转移以核准公告为准,签约后至公告前,原权利人仍可合法使用,你只能依合同追责。
  • 误区二:原权利人继续使用必然侵权。若合同未禁止,且转让未核准,其行为合法;即使核准后,若对方仅处理库存,可能被认定为合理使用,需具体分析。
  • 误区三:口头承诺有效。若禁止使用仅口头约定,无书面证据,维权难度极大,必须落实到合同。
  • 误区四:忽视商标类别。若对方在未转让的其他类别上使用相同标识,不构成对已转让商标的侵权,需另行处理。

风险提醒

  • 若转让未核准,原权利人可能将商标质押、许可给第三方,导致你权利落空,需在合同中约定转让完成前的限制条款。
  • 若对方继续使用导致市场混淆,可能影响你后续品牌运营,甚至被认定为“反向混淆”,需尽快处理。
  • 政策或审查时限可能变化,以国家知识产权局最新规定为准,建议定期查询转让申请状态。
  • 若对方使用行为持续且你未及时制止,可能被认定为默许,影响后续索赔。

下一步核查清单

  1. 调取商标转让申请受理通知书及核准公告记录,确认当前法律状态。
  2. 逐条核对合同中的“权利保证”“禁止使用”“违约责任”条款,标记缺失项。
  3. 收集原权利人继续使用的全部证据,包括时间、渠道、商品或服务范围。
  4. 书面发函要求停止使用,设定合理期限(如15天),并保留送达凭证。
  5. 若对方不回应,咨询专业机构(如恒信致远知识产权)做商标状态核查和风险梳理,评估诉讼可行性。
  6. 检查对方是否在其他关联类别注册相同或近似商标,避免遗漏维权路径。
  7. 若转让未核准,尽快催促代理机构或自行提交补正,缩短空窗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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