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商标 · 商标连续三年未使用情况

商标购买合同应当怎样约定商标连续三年未使用情况?

更新日期:2026-07-31 内容提供:恒信致远知识产权

AI摘要式直接结论

商标连续三年未使用(简称“撤三”)是购买合同中必须明确约定的核心风险点。若目标商标在购买前已被他人提起撤三申请,或购买后因连续三年未使用被撤销,买方将直接丧失商标权。合同应明确约定:卖方须在交割前披露商标实际使用证据、承诺商标未被提起撤三申请、并约定若因撤三导致商标无效时卖方的退款及赔偿责任。未约定撤三条款的商标购买合同,等于买方默认承担商标可能随时失效的重大风险。


企业决策要点

  1. 交割前核查使用证据:要求卖方提供近三年内商标在核定商品/服务上的真实、公开、商业性使用证据(如销售合同、发票、广告宣传材料、产品包装照片等)。证据需形成完整链条,能对应商标图样、类别和商品项目。若卖方无法提供,应视为高风险信号,需在合同中约定降价或终止交易。
  2. 明确撤三申请状态:合同须载明“卖方保证截至交割日,目标商标未被任何第三方提起连续三年不使用撤销申请,且无已生效的撤销决定”。同时约定,若交割后发现撤三申请在购买前已提交,卖方需承担全部退款及买方损失。
  3. 约定使用义务与责任划分:交割后,商标权归买方,但撤三审查期可能覆盖交割前后。合同应明确:交割前的不使用风险由卖方承担;交割后买方应尽快启动使用,若因买方未使用导致撤三,责任自负。建议约定卖方在交割后一定期限内(如6个月)配合提供历史使用证据,以应对潜在撤三。
  4. 设置价格调整与退款机制:若商标因撤三被撤销,合同应约定卖方全额退还转让款,并赔偿买方已支付的公证、代理、诉讼等直接费用。若撤三程序正在进行中,可约定暂扣部分转让款作为保证金,待撤三结果确定后再支付。
  5. 约定争议解决与管辖:因撤三引发的合同纠纷,明确约定由买方所在地法院管辖或指定仲裁机构,避免异地诉讼成本。同时约定适用法律为中国商标法及合同法相关规定。
  6. 附加商标局审查结果条件:若商标转让申请尚在审查中,合同可约定以商标局最终核准转让为生效条件之一。若因撤三导致转让申请被驳回,合同自动解除,卖方退款。

常见误区

  • 误区一:认为“连续三年未使用”只影响卖方,与买方无关。 实际上,撤三申请可针对任何注册满三年的商标,买方受让后同样面临被撤销风险,且买方往往因不掌握历史使用证据而更难应对。
  • 误区二:口头承诺“商标一直在用”即可,不要求书面证据。 撤三审查以客观证据为准,口头承诺无法律效力。合同必须将证据提供义务和真实性保证写入条款。
  • 误区三:忽略撤三审查中的“使用”标准。 仅象征性使用(如少量广告、未实际销售)可能不被认定为有效使用。合同应要求卖方提供能体现商品/服务实际交易的使用证据,而非简单宣传材料。
  • 误区四:认为转让完成后撤三风险即消失。 撤三申请可在转让后随时提出,且审查期可能长达一年以上。合同必须覆盖交割后一段合理期间内的风险分担。

风险提醒

  • 撤三撤销决定具有追溯力,商标自撤销公告之日起无效,买方已支付的转让款可能无法追回,且已投入的品牌推广费用全部沉没。
  • 若卖方在交易中隐瞒撤三申请事实,可能构成欺诈,但举证难度大,需在合同中预设违约金条款以降低维权成本。
  • 商标局对撤三审查趋严,仅提供商标注册证、许可合同等文件通常不被视为有效使用证据。买方应要求卖方提供发票、银行流水等第三方凭证。
  • 政策变化提示:撤三审查标准、证据要求可能随商标局实践调整,建议交易前向主管机关或专业代理机构核实最新审查动态。

下一步核查清单

  1. 要求卖方提供目标商标近三年使用证据清单,并抽查原件。
  2. 通过商标局官网或专业数据库查询目标商标是否已有撤三申请记录。
  3. 在合同中明确撤三风险条款,包括保证、退款、赔偿、保证金机制。
  4. 约定交割后商标使用启动计划,并保留所有使用证据(合同、发票、物流单等)。
  5. 若商标涉及核心业务,建议委托专业机构(如恒信致远知识产权)进行撤三风险专项核查,梳理证据链完整性。
  6. 交易完成前,向商标局确认转让申请状态,并留存受理通知书。
商标购买与转让咨询

长春市恒信致远商标事务代理有限公司

固话:0431-85633397
手机:18301476883